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

发布时间:2025-07-30|来源: 信用中... |浏览次数:170|专栏: 疆内动态 字体: 分享到:

       自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信用修复服务年”活动启动以来,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助力重塑信用 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旨在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振市场发展信心。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诚信氛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结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向市民、企业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克拉玛依市社会信用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律、重信用、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应用统一平台,畅通修复渠道。依托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向经营主体提供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违法失信信息的查询和信用修复服务。通过跨省数据传输通道,实现异地信用修复,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深入走访调研,精准帮扶指导。通过上门服务、座谈交流、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经营主体在信用修复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实际需求和意见建议,指导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托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修复咨询电话,及时受理、规范解答信用修复工作咨询,开展信用修复政策释义、答疑、解惑,实现信用修复咨询“足不出户、及时接听、细致解答”。

       创新修复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对因“列异届满 3年被“列严”企业,通过数据自检核验,由系统自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主动补报年报后无需申请,即享受由市场监管部门系统设置的自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政策,帮扶经营主体提升信用合规水平。大力推行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提升办事效率。